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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实施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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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825822646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12-03
  • 发布日期 2025-12-03
  • 发文字号 市政府令〔2025〕309号
  • 发文单位 市司法局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实施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青岛董家口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委托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实施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保障青岛董家口经济区重大项目加快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依法确定委托实施事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将6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实施。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二)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要求市级实施机关与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依法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完成事项交接工作。双方按照权限和程序及时调整相应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加强工作衔接。

    (三)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职责,市级实施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行业监管,定期开展委托实施情况评估。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监管联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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