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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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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4722645526739500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4-10
  • 发布日期 2025-04-11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5〕13号
  • 发文单位 市财政局
  • 1.问:出台《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都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强资源统筹,完善政策体系,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4〕153号),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2.问:《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发展具有重要驱动作用。市财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着力发挥财政支撑、引导和保障作用,从聚力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绿色创新、人才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财政保障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推出28条政策措施。2025-2027年,每年拿出超50亿元“真金白银”,为我市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有力支持。

    3.问:《实施方案》出台后,财政部门下一步如何抓好政策落实?

    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是一场竞速赛、耐力赛、接力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让政策红利尽快转化为发展实绩,为全市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一是强化工作协同。加强部门协同、政策协同,统筹好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综合运用基金引导、拨投结合、融资增信等方式,精准提供靶向支持。二是加强财政保障。优化政策兑现方式和流程,推动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切实发挥资金政策效益。三是坚持花钱问效。强化绩效管理,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执行效果不佳的政策及时予以调整或退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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