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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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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47226455259008978
  •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 成文日期 2025-04-01
  • 发布日期 2025-04-03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5〕10号
  • 一、起草背景

    青岛市是人口老龄化较高的城市,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238万,老龄化率23%,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养老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初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也应清醒看到,体制机制不健全、供需结构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不合理、产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依然突出。未来3年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因此十分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全市养老服务补齐短板、巩固优势、提档升级。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框架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目标要求。《三年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到2027年底,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普惠养老服务规模明显扩大,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高效协同。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提出实施七大行动。一是实施养老机构固本强基行动。提出强化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扩大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供给、发展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3条举措。二是实施居家社区扩围增效行动,提出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稳妥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4条举措。三是实施医养康养提质赋能行动,提出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增加医养康养服务供给、优化长期照护服务供给3条举措。四是实施农村养老提档达标行动,提出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功能、激发农村养老内生动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3条举措。五是实施养老人才提升培育行动,提出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扩大人才队伍来源、健全职业发展体系3条举措。六是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出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创新发展水平3项举措。七是实施养老产业提速发展行动,提出推动养老服务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推动养老产业融合创新发展3条举措。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养老服务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

    三、特点

    一是坚持贯彻上级要求和体现青岛特色相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在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的重点改革举措基础上,结合青岛实际,进一步提出了稳妥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优化长期照护服务供给、开展基层赋能养老服务试点等重点任务。既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要求,又着力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坚持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相协调。在机构养老层面,首次明确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推动实现分级分类、多样化的精准供给。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提出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健全完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在区(市)层面建设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并明确其职能定位,实现区(市)范围内养老服务资源科学配置、有序流动和广泛覆盖,使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聚线成网、可感可及。

    三是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三年行动计划》既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助力拉内需、稳就业、保民生。

    四是坚持部门联动与工作统筹相结合。《三年行动计划》注重加强与卫健、医保、残联、人社等涉老部门的协同联动,提出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等举措,注重资源统筹、功能互促,构建大养老的工作格局。

    解读单位: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解读电话:8579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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