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为推动实现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4年9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就业工作作出总体部署。12月23日,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就业工作实际提出相关贯彻措施。青岛市根据国家和省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深入调研,在充分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28个相关市直部门、中央驻青单位及10个区(市)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本文件。
二、政策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政策文件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文件。
三、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优化扶持激励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权益保障等8个方面提出25项具体举措,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就业工作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如下:
(一)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探索全市经济发展就业影响评估机制。聚焦“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统筹优化各类就业支持政策。全面贯彻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
(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体系,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政策,推进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支持体系,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精准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三)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优化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制度。
(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就业政策扶持,优化创业补贴政策,完善全周期创业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一系列创业服务。强化创业赋能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创业型特色街区。
(五)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社区微业”行动,打造一批公益性零工市场、“就享家”乐业服务站。打造青岛市就业赋能中心,构建线上线下融合、虚拟现实结合、就业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四、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若干措施》作为青岛市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地方性文件,从多角度、多方面对如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要求。同时,结合青岛本地实际情况,形成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青岛市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将青岛打造成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集聚地。同时,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公共服务、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具体举措,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提出系列青岛本地特色做法。如青岛市聚焦“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培育产业带动就业增长极,拓宽数字经济、银发经济、楼宇经济就业新空间,优化“创在青岛”等系列创业赛事,加强”就享家“乐业服务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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