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专家:丛广林,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青岛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专家库专家,青岛律师学院授课专家。
新修订《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施行。《办法》的修订对提升我市维修资金的使用质效有着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贯彻《民法典》要求。《办法》调整了使用方案表决比例,贯彻落实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由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维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更体现了对业主意愿的尊重以及民主决策的原则,增强了业主的参与感和对维修工作的认同感,减少了业主之间可能引发的矛盾,使小区更加稳定和谐。
简化应急使用流程。《办法》明确了应急使用审核时间,避免了主体不明确、审核拖延等弊端,减少了业主等待时间,使维修工程能够更快的启动和完成。《办法》修订后的维修工作历程将会大大提高维修效率,及时解决小区的维修问题,从而提高业主的满意。
使用更加公开透明。《办法》新增了维修、更新和改造后相关材料及费用分摊情况的公示。这一变化增加了整个维修资金使用过程的透明度,让业主清楚了解维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费用的支出,便于业主进行监督,防止资金被挪用或者滥用,更好的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总体而言,本《办法》的修订,进一步保障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安全,在提升我市维修资金的使用质效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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