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时指出,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印发实施《“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22〕78号),提出布局建设流通支点城市。202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有关政策文件中将青岛市列为国家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同期,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指导性配套文件,对我市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作出安排部署。
二、出台目的
通过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发挥青岛资源配置禀赋,提高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效率,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服务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青岛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流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现代流通网络基本形成,流通市场体系日渐完善,现代流通企业集聚发展,成为衔接国内国际的跨区域现代流通网络枢纽。
到2027年,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协同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
到2035年,流通设施高效集约、流通网络内畅外联、流通方式绿色智慧、流通主体优质活跃的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全面建成,流通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与国内其他流通支点城市产、供、储、销高效协同,国际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显著提升,成为我国北方现代流通组织中心。
四、重要内容
围绕构建“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即全国统一大市场,物流、商贸两体系,交通、金融、信用三支撑)现代流通发展架构,《建设方案》从上述六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包括:
提升商事服务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简化行政审批、优化监督检查、健全规则标准体系,为流通企业做好服务保障。
二是优化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包括:
1.加强市场产销对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设施建设,构建高标准商品市场。
2.加强商业网点和商圈布局规划,完善商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打造特色商圈,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3.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4.推动国内外市场衔接联通,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5.提升生鲜农产品流通设施水平,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健全生鲜农产品流通制度体系。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包括:
1.拓展国际物流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构建高效运行的分拨配送网络,实现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构建。
2.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提升中欧班列冷链快通专列组织能力,强化冷链物流服务水平。
3.打造应急物资储备节点,健全应急物流运转机制,完善应急物流保障体系。
四是强化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包括:
1.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打造青岛国际航运中心,提升胶东国际机场枢纽功能,优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2.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多式联运协同组织能力。
3.加快物流运输数字化转型,构建绿色配送体系,推进交通运输智慧绿色发展。
五是加强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包括:
提高供应链金融融资规模,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引导保险机构完善流通保险服务,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功能。
六是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包括:
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依法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完善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卢佳超、崔文豪
咨询电话:0532-8591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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