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4〕119号)。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精准性,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对《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23〕5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应急预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决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三、出台目的
有效开展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增加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二)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 小时以上。
(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不可控因素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
(四)增加了应急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要求,优化了扬尘源道路清扫保洁部分内容;相应调整了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职责。
咨询单位:市生态环境局,8287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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