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农业大学教授 罗小勇
《青岛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简称《方案》)于近日正式颁布,这一方案是在我国进入发展新时代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所制定的。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将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能够担负起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业强市建设生力军以及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的责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其发展目标是通过三年左右的建设,显著提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质量,“走在前、挑大梁”,充分发挥其农资保供稳价的作用,显著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使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日益完善,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和中心村经营服务网点的全覆盖,基本形成重要农产品的应急保供体系。
围绕这一发展目标,该《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设任务:一是优化农资经营服务,增强保供稳价能力。农资供应不仅关乎粮食安全也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强化供销合作社的农资经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国家队”的作用和优势,对于稳定农资价格和保证农资供应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方案》从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加强农资储备和提升农资服务水平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不断转移,农村的空心化和农业人口的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经常发生的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问题也会对农民的利益加以损害,而一家一户的农耕模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何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水平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在此背景下,通过强化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耕、种、管、收、储、加、销”服务链条具有重要的意义。《方案》就此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和健全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安排。
三是建设流通服务网络,构建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体系。农产品的流通是农产品从田间走上饭桌的重要环节,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市场流通主体共同发展的局面,但市场化步伐发展缓慢、组织化程度滞后、农村市场法律法规建设落后、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和重要农副产品流通体系改革严重滞后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三农”的发展,也影响到乡村振兴事业的进一步提升。为此,《方案》从加快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建设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三方面进一步做出了部署。
四是做强做优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做强做优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的内在要求,是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社有企业。为此,《方案》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和培育壮大社有龙头企业两方面强化了建设任务。
五是夯实基层组织体系,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早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颁发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可见,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只有夯实了这个阵地,才能更好的为“三农”服务。但基层社普遍比较薄弱,甚至有的依靠“出租度日”,大多服务功能偏弱、盈利水平较低,“守摊子”思想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此外,基层社普遍存在人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保守、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老问题,严重制约了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为此,《方案》从加强区(市)供销合作社建设和厚实基层供销合作社基础两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
为确保任务的完成,《方案》不仅严格划分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而且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集成、保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及加强自身建设四方面做出了保障。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通过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我市的供销合作社事业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成为支撑乡村振兴发展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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