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快完善全市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体系完整、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二、重点任务
构建“六大体系”,提出了27项落实措施,着眼2025年关键时间节点,设立42项指标体系,其中定量指标30项,积极引导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明确功能定位,重塑责任明晰、功能互补的市县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医疗中心“攀登计划”和临床重点专科“攀峰计划”,建设县域内临床服务、资源共享、急诊急救、高质量管理等方面四个“五大中心”,深入开展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和落实功能定位的监管办法,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二是推进体系整合,构建体系完整、分工协作的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深化“六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设防治一体的重大疾病专科联盟,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目录衔接一致,初步形成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青岛特色经验”、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青岛最佳实践”。
三是优化服务网络,构建富有韧性、特色鲜明的全方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构建平急结合、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防治体系,推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建设区域妇幼健康联合体,积极发展智慧急救,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专业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是推进功能整合,构建连续协同、兼容并蓄的融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以“三高共管、六病同防”为重点的“防治结合”新业态,打造医疗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机构深度融合的“医养结合”新模式,建成“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新体系,构建婴幼儿照护与儿童保健、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相衔接的“医育结合”新模态,培育以信息技术、数据要素为新质生产力的“医工结合”新生态。
五是推进能力提升,构建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推出高端人才引领、青年人才集聚、引育人才奖励等“人才强卫”措施,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重大关键技术或者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健康档案共享,建成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现代运营管理体系。
六是推进机制改革,构建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创新运用多元化综合监管,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清单式督导落实。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多部门协同落实。
三是突出改革实效。鼓励先行先试,强化制度创新,加强督导考核,确保落地见效。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政策解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
政策解读电话:0532-8591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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