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24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2024年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盯发展所需、改革所急、群众所盼,加强“小切口”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三、出台目的
《计划》的制定出台,有利于保障政府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助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青岛都市圈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供制度支撑,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围绕深化旅游品质提升攻坚,规范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将《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加强对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海上旅游安全,促进海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将修订《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完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监督等制度,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三)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规范地方标准管理,将《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列为送审项目,完善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制度,深化标准化创新发展,推动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四)为贯彻落实上级对涉及行政复议有关内容的清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相关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对《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青岛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青岛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规章进行修改、废止,并根据市级机构改革情况,适时开展相关规章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围绕推动功能区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青岛董家口经济区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围绕强化公共安全保障,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围绕推动文化繁荣发展,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同时,围绕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将12件政府规章列为调研项目,作为储备项目开展立法调研。此外,为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促进规章有效实施,组织对轨道交通、垃圾管理、消防救援等领域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将地方性法规的提请审议项目和重点推进项目列入《计划》,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政策解释部门:青岛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
联系电话:8160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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