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路名作为交流交往的信息媒介是任何社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离不开的公用产品和交流工具,在保障城市生活有序化和提升城市运作高效化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城市道路命名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的社会管理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面向全民服务、全民终身受益的公益性事业。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青岛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区市政道路命名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岛市城市道路命名规则》《青岛市城区道路命名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根据青岛市市区道路建设和规划情况,为满足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路名的需求,助力经济社会高效有序运行,及时对城区新建道路予以命名,部分道路予以调整起止点。
四、重要举措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根据命名通告尽快设置道路标志,编排楼、门牌并规范钉挂。
1.路名牌设置、维护和更新
政策执行(解释)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楼、门号码牌设置、维护和更新
政策执行(解释)单位:青岛市公安局
五、阅办单位: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崂山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政策执行部门:青岛市民政局
服务电话:0532-8309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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