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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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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63362222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0-10
  • 发布日期 2023-10-12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3〕6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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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氢能产业是市委、市政府部署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是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为加快推进氢能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氢能产业园区,在深入调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据

    依据《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青岛市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发展导则(试行)》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加快推进氢能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标杆性氢能产业园区、山东省氢能产业创新示范区。

    四、重要举措

    政策旨在加快建设青岛市氢能产业园,推动氢能产业链企业和研发机构向园区集聚。重点从专项资金、土地保障、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人才引育、基金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制定10条支持政策,具体为:

    1.培育产业集聚园区

    内容概要:规划建设青岛市氢能产业园,鼓励全市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向园区集聚,由市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出资1亿元用于支持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研创新孵化器等重点项目建设。

    实施主体:青岛西海岸新区

    2.强化园区用地保障

    内容概要:合理划定园区范围,充分预留发展空间。积极推荐园区内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对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发展潜力大、实际贡献高、产业集聚拉动作用明显的氢能企业。

    实施程序:按国家、省、市、区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实施。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处、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青岛西海岸新区发改局重点项目科、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3893224、0532-85911202、0532-86989383、0532-86988800、0532-84182965

    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内容概要:支持入驻园区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重大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对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含)且年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累计给予企业最高1200万元的研发专项补贴;对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研发机构,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30%,累计给予研发机构最高1200万元的研发专项补贴。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等相关单位。

    实施程序: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或研发机构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成果转化科、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5161772,0532-84182965

    4.支持企业孵化器建设

    内容概要:对园区氢能领域研发设计、中试集成、测试验证等产业支撑平台,鼓励其建设专业孵化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高水平资源对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搭建等专业化服务,孵化器年度实际完成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其年度服务合同实际完成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服务对象:园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设计、中试集成、测试验证等产业支撑平台申请单位需为引进落地的专业服务机构。

    实施程序: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或研发机构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成果转化科、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5161772,0532-84182965

    5.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内容概要:对入驻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氢能重点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研发及生产类用房的,给予最长3年的房租补贴,其中前两年100%、后一年50%,同一企业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且与园区招商部门签订协议的企业。

    实施程序: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政府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4182965

    6.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内容概要:对园区内单个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根据当年度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仅限建筑物及设备投资额),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实施程序: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政府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4182965

    7.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

    7.1内容概要:对园区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主导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每上一个档次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运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实施程序: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政府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4182965

    7.2内容概要:鼓励以商招商,对引荐单位引进园区的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后,给予引荐单位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实施程序: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内招商促进中心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内招商促进中心、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内招商促进中心、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6988063,0532-84182965

    8.支持打造多元化应用场景

    内容概要:依法依规开放青岛西海岸新区氢能应用场景,支持园区内企业积极参与。鼓励氢能关键技术和产品在重点行业领域创新应用,现有氢能产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且生产性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单个企业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助。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实施程序: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技术改造科、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6175786,0532-84182965

    9.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

    内容概要:对园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认定为青岛西海岸新区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分别享受100万元、50万元生活补贴。

    服务对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实施程序:参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实施梧桐树聚才几号的若干政策》等相关内容,符合条件的人才依托所在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社局、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初审,提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审核批复、社会公示后,确定奖补对象和金额,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具体程序以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6133806,0532-84182965

    10.强化基金保障支持

    内容概要:设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行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市、区两级引导基金按照1:1比例配资,加大对园区产业资本的投入力度。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部门):青岛市财政局金融处、泊里镇经济发展与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32-85855283、0532-8418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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