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的基础支撑。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对新就业增长点培育、城乡就业扩量提质、困难群体就业增收等方面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了《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二十条具体落实措施。
二、制定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就业工作部署,健全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发挥就业对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的关键支撑作用,保障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行动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加快培育新就业增长点、强化实体经济就业支撑、加大企业稳岗扩岗支持、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增收、推动城乡就业扩量提质、助力大众创业提档升级、加强人力资源要素保障、全面优化就业生态环境等8个方面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快培育新就业增长点。围绕实施绿色低碳就业工程、服务业就业扩容工程、灵活就业支持工程,提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开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能力提升行动、培优塑强一批家庭服务业培训示范基地、推进公益性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权益保障、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等措施。
(二)强化实体经济就业支撑。围绕强化实体经济用工保障、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提出建立重点项目、重大工程、24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劳动力要素需求清单,完善用工服务对接平台功能、开展多层次供需对接活动、联合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等措施。
(三)加大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围绕扩大以工代赈范围、继续执行吸纳就业和援企稳岗优惠政策,提出制定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办法、完善市级适用以工代赈项目清单、调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等措施。
(四)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围绕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等群体就业增收,提出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载体建设、强化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业帮扶等措施。
(五)推动城乡就业扩量提质。围绕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与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工资收入,提出国有企业拿出不低于50%的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推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筑基行动”、完善青年就业见习政策等措施。
(六)助力大众创业提档升级。围绕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加强创业载体服务,提出优化创业补贴政策、调整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推进创业孵化载体标准化建设等措施。
(七)加强人力资源要素保障。围绕特色产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育、优化工资指导调控,提出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人工智能等特色产业技能培训、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措施。
(八)全面优化就业生态环境。围绕提升就业市场活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设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提出轮动举办就业专题服务活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就业市场秩序、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等措施。
解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解读电话:859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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