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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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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6-30
  • 发布日期 2023-06-30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23〕1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工作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住建领域是绿色发展的主阵地,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发展智能建造是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2020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从顶层设计层面对智能建造进行了统筹布局。《“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将“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工作方向。2022年5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对全省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提出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市立足行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了大量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推动智能建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青建管字202149号)、《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青建发〔2020〕56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交付要点等五项要点的通知》(青建办字〔2021〕62号)等系列文件,开展了智能建造试点、BIM技术应用等工作,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强智慧化工地建设和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积累了一定经验。2022年10月,青岛市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系统谋划我市智能建造工作、高标准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各项任务,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智能建造工作提供指导。

    二、工作目标

    着眼近期试点示范和远期全域推广,《实施意见》提出2025年试点目标和2035年远期发展目标。

    一是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规划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智能建造监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BIM技术在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审图、施工和运维等环节广泛应用;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智能建造产业链和覆盖保障市域、辐射服务半岛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基本形成;打造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全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是2035年,全市智能建造规划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全面建立;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人才培养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发展成熟,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全面推广;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完成行业数字化转型,行业科技创新能力、生产效率及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将青岛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智能建造强市。

    三、主要内容

    立足我市实际,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实施意见》提出七任务

    一是高标准推进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加强智能建造工作顶层设计,推进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加快制订智能建造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开展BIM报建审批和BIM审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2023年,力争打造智能建造示范项目50个以上、智能化工厂5个以上,推动20家以上行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二是加强工程项目数字化协同。拓展BIM技术应用场景,鼓励BIM正向设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协同水平,在政府投资类项目率先推行BIM技术应用,以BIM技术应用串联智能建造产业链、供应链。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工地创建,2023年实现新建项目智慧化工地全覆盖。

    三是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生产企业智能化升级,加大建筑机器人应用。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加大新建学校、医院等项目钢结构推广力度,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建设。推动以装配式标准部品部件为基础的生产体系建设,推动建筑机器人在工程建设项目应用。

    四是创新工程项目组织监管模式。优化项目组织管理,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审批服务、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研究制订BIM技术服务计价取费相关标准,加快行政审批环节BIM技术应用明确全周期BIM数字化应用及其管理系统费用。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咨询模式。

    五是增强智能建造科技支撑力。加强科技创新赋能、加快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支持本地行业企业与驻青高校、国内知名研究机构、企业等联合设立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研究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推动智能建造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组织编制BIM智能审图、BIM档案收储标准导则、BIM技术应用分级分类标准、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标准、智能建造产业园认定标准、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价标准等配套技术标准。

    六是增强智能建造产业支撑力。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链,引进、培育产业链重点企业。依托智能建造监管服务平台逐步打通企业级、项目级平台数据,加快建筑业全产业链要素打通。

    七是增强智能建造人才支撑力。建立智能建造专家智库,大力培养招引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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