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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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10-14
  • 发布日期 2022-10-14
  •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全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青岛市以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助推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带动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进创新能力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于2021年底在全国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试点城市申报。我市组织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的申报工作。今年8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确定我市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示范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5年7月。

    二、主要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形成区域引领、发展均衡、协作互动、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发展机制,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带动区域发展能力更加显现,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国内先进地位更加稳固,在全省领先优势更加突出。

    具体目标为: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PCT国际专利年申请量突破180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5万件。二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相互衔接机制运行顺畅,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三是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大幅提高。在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海洋装备等领域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融资规模突破100亿元。四是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形成内容全面、链条完整、环节畅通、职责健全、服务多元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达到200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200家。五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打造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全球高端优质资源,培育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50家。

    三、重点任务

    《工作方案》明确了六大工程19项重点工作任务,具体为:

    (一)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

    1.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专利评价质量导向,将知识产权政策支持重点转向高价值发明专利,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促进专利质量提升。

    2.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知识产权协同创造,围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海洋装备、虚拟现实、生物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深度合作。

    3.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加强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重点产业优势、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引领国内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

    4.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

    (二)实施知识产权大保护工程。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跨地域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巡回审理、互联网审理机制;申报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做好国家青岛西海岸新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运营工作。

    2.建立健全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指导支持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机制;完善胶东经济圈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对恶意、情节严重侵权违法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严厉惩处重复侵权、非正常申请、恶意注册、违法违规代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1.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优化在线登记服务流程,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2.建立专利导航创新发展决策机制,支持重点园区创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贯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

    3.引进一流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服务机构和产业资本,完善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指导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做好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试点工作。

    (四)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强化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职能,统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市、区(市)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支持优势突出区(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县(园区)。

    2.推动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新兴产业方面进行专利布局;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开展知识产权并购。

    3.建立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探索打造知识产权区域特色,构建专利创业孵化链,扶持、引导创新创业。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布局,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点对点服务对接。

    (五)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青岛)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基本检索工具免费向社会开放。

    2.加强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加高校院所、产业园区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降低企业获取知识产权文献信息、维权咨询、委托管理等服务成本。

    3.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水平,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青落户,推进崂山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六)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优化工程。

    1.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支撑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专利导航实训基地,鼓励驻青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面向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设立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实践点。

    2.构建知识产权文化环境体系,发挥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作用,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增强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

    3.以中外合作科技项目、园区等为主要载体,积极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体系。支持重点企业参与国际研发分工,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布局海外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青岛分中心作用,支持企业进行海外维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预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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