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鞠立果解读《青岛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若干政策措施》
一、制定背景
政府预算体现国家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当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各级财政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管理中存在预算统筹力度不足、资源配置效率需要提高、财政运行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需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实现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促进我市政府治理效能提升、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等文件规定。
三、遵循原则
《政策措施》围绕保障国家、省、市各项重大战略任务落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眼于“健全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这一目标,遵循“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可持续预算”的原则,搭建“1+6+N”的预算管理改革框架体系。
四、主要举措
《政策措施》包含6个方面19条具体改革措施。
(一)健全完善资金资产资源统筹使用机制,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资金有效供给。主要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收入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体现综合预算原则。
(二)健全完善重点支出优先保障机制,提高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保障能力。主要从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加强财政支出政策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体现零基预算原则。
(三)健全完善收支预算刚性约束机制,发挥预算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作用。主要从依法依规征收预算收入、强化预算执行控制、严控预算追加调剂、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体现刚性预算原则。
(四)健全完善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主要从科学划分预算管理各方权责、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估评价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体现绩效预算原则。
(五)健全完善预算全链条监管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主要从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建立全覆盖全链条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推动多方协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体现透明预算原则。
(六)健全完善财政运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实现财政发展可持续。健全政府依法举债融资机制、调整优化市与区(市)财政关系、加强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管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等方面作出规定,体现可持续预算原则。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青岛市财政局预算处
联系电话:8585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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