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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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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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今年是新一届市政府的开局之年,为体现新一届市政府施政理念,确保政府务实高效规范运转,加强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规则。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三、主要内容

    《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十一章、7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规则(汇报稿)》的依据、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市政府组成人员履职的基本遵循。明确市政府及各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二)第二章“组成人员及其职责”,主要界定了市政府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三)第三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详细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范畴和法定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四)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重点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作出规定。强调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

    (五)第五章“推进政务公开”,强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均应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六)第六章“健全监督制度”,主要阐述了市政府应当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内容。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报告工作。

    (七)第七章“会议制度”,主要阐述了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市长碰头会议制度。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内容进行了提炼概括,对近两年来优化常务会议工作流程进行了固化,并明确了会议组织、会议纪律、提高会效等相关要求。

    (八)第八章“公文处理”,主要阐述了公文签发权限和流程。强调切实改进文风,严控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

    (九)第九章“重要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强调建立市政府重要决策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平台,做好分解立项、跟踪督办、督查调研、反馈报告、评估考核5个环节,确保重要决策和批示、交办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十)第十章“作风和纪律”,主要体现了政府自身建设的有关内容。强调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有关工作安排应优先服从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政务活动。同时,对集体学习、调查研究、政务接待、外事活动、补位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

    (十一)第十一章“附则”部分,重点对《规则(汇报稿)》的解释和效力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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