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哲解读《关于城区新建道路命名和部分道路调整起止点的通告》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11027180744220700
  • 成文日期 2021-08-31
  • 发布日期 2021-08-3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21〕1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 一、制定背景

    路名作为交流交往的信息媒介是任何社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离不开的公用产品和交流工具,在保障城市生活有序化和提升城市运作高效化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城市道路命名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的社会管理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面向全民服务、全民终身受益的公益性事业。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

    三、出台目的

    根据青岛市城区道路建设和规划情况,为满足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路名的需求,保障经济社会高效有序运行,及时对城区新建道路予以命名,部分道路予以调整起止点。

    四、重要举措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根据道路命名通告尽快设置道路标志,编排楼、门牌并规范钉挂。

    1.路名牌设置、维护和更新

    政策执行(解释)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楼、门号码牌设置、维护和更新

    政策执行(解释)单位:青岛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8579556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可以通过公文法规查阅该文件的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