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动能办主任李刚解读《青岛市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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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10517144940018888
  • 成文日期 2021-05-12
  • 发布日期 2021-05-17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21〕12号
  • 发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7号)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工信、科技、住建、文旅、教育等部门制定了《青岛市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

    二、制定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0〕17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民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政策清单包括《2021年实施的政策清单》和《2020年年底到期不再延续的政策清单》,其中《2021年实施的政策清单》共计16条,扩大内需政策2条,产业转型升级政策8条,科技创新政策1条,金融支持政策2条,民生保障政策3条。

    1.内容概要:设立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按照青岛市考核细则对应进行区(市)考核,对排名前4位的区(市)分别奖励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建设。2022年一季度完成对2021年度考核并奖励到位。

    服务对象:各区(市)

    实施程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进行考核成绩测算,报经市考核办审定后确定各区(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名次。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3406

        2.内容概要: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2500万元资金,采取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等方式,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服务对象:在青岛登记注册的文旅企业等

    实施程序企业申报;区市部门审核;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布。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808380

    3.内容概要:对市级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已认定为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再认定为智能(互联)工厂的,奖励5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在青注册法人企业

    实施程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企业申报;区市审核;专家评审;认定。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3081

    4.内容概要:面向智能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5G、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分别开展年度“十佳场景示范”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场景,按照智能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除外)。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在青注册法人企业

    实施程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企业申报;区市审核;专家评审;认定。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3081

    5.内容概要:对纳入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录、年度服务本地企业50家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该部分服务收入的20%给予奖补,单个平台服务商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在青注册法人企业

    实施程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企业申报;区市审核;专家评审;认定。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3081

    6.内容概要:对企业年度内在网络、工业软件、系统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在青注册法人企业

    实施程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企业申报;区市审核;专家评审;认定。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3081

    7.内容概要:对在我市注册法人机构的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平台,按照年度运营费用的20%给予补助,政策期内累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在青注册法人企业

    实施程序:企业申报;区市审核;专家评审;认定。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3081

    8.内容概要:对我市获批国家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类项目,按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的5%,给予项目承担企业一次性奖励,由企业用于奖励核心团队。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在青注册法人企业

    实施程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认定。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3081

    9.内容概要:对经批准创建并认定的省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给予政策奖补,其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标准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服务对象: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责任主体

    实施程序: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66999682

    10.内容概要: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科技部新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实施程序: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911337

    11.内容概要: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5分。

    服务对象: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及以上的非居民、非农业用电户

    实施程序:自行到电力营业厅办理。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85911409

    12.内容概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提升普惠金融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力争2021年一季度,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较2020年同期有所提升。

    服务对象: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青岛银保监局

    联系电话:83079363

    13.内容概要: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利率情况开展评估,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个档次予以通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服务对象:银行业金融机构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联系电话:80896239

    14.内容概要:2021年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0所、幼儿园20所。

    服务对象: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2710012

    15.内容概要:2021年起,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中心村卫生室普遍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老年友善环境整治。

    服务对象:(中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85912519

    16.内容概要:市级财政根据农村改厕后续管护覆盖率,按照农村户厕每户每年30元、农村公厕每座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列入市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区(市),由区(市)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管护平台建设、抽粪车配置维护、管护保洁人员工资、户厕抽粪费用等。

    服务对象: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实施程序:区市申报;部门审核评估;认定。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572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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