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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2021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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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10121160324600164
  • 成文日期 2021-01-19
  • 发布日期 2021-01-2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21〕1号
  • 发文单位 市政府督查室
  •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自1983年起,青岛市每年筛选确定一批当年重点办好的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的实事(简称“市办实事”),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制定依据

    十二届市委第204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通过每年安排一批惠民项目,以此为重要抓手,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不断改善民生、造福百姓、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四、重要举措

    2021年市办实事主要涉及就业、教育、居住、交通、医疗、环境、养老、救困扶弱、文体休闲、政务服务等方面,共有10件32项,具体为:

    1.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引才聚才25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3万人,提升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5万人,完成农民技能培训2万人。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民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方面)

    联系电话:6699963185912822

    2.打造50处新时代共享“职工之家”、50处职工书屋;改造提升市工人文化宫,完善工人剧场、实训基地等相关设施5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总工会

    联系电话:83092309

    3.按照省定办园、办学条件标准,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0所、幼儿园20所。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2710012

    4.对全市212所30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中小学校食堂实施运行成本补助。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82734296

    5.启动改造老旧小区200个以上。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5933937

    6.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改造220万平方米。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6670922

    7.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4000户。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2687763

    8.通过生态化、艺术化、便民化设计改造,实施城市空间微更新25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3893220

    9.新建升级市区交通信号机、多目标雷达交通流采集、大货车违法抓拍、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等智慧交通设施210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66572262

    10.对市区50处道路积水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85916135

    11.提升改造城区主次干道到期和超期服役路灯,增补、更新背街小巷、有路无灯区域路灯,修剪路灯挡光严重路段的树木,整治提升路灯设施3000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5780392

    12.在市区公交需求热点区域开工建设公交场站2处;结合新建小区市民出行需求、市区步行街改造、公交线网与地铁衔接需求,调整优化公交线路80条。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88018725

    13.推出个人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与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相衔接,允许参保人利用个人账户购买;拓宽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渠道,重点提高农村居民护理保险保障水平。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医保局

    联系电话:85770025、85767973

    14.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乡村医生可以同所在区(市)确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人事代理企业等单位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财政对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进行补助。其中,社会保险费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予以补助;公积金以所在区(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纳基数,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85912550

    15.建设健康青岛科普资源库,汇集健康科普专家不少于1000人、图文和视频等健康科普资料不少于1000件,打造权威专业的健康、疫情防控等科普知识在线学习查询平台。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85912160

    16.增设和更新献血屋4座;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全市献血屋(车)智能化管理,全面打造半小时爱心献血圈。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85912533

    17.为市急救中心增配应急医疗救援装备,购置医疗救援物资保障车和多功能应急指挥车,相应配备油电照明设备、野战充气帐篷和生活餐饮物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85912533

    18.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免疫犬只建档率达到100%、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加大防控宣传力度,养犬人狂犬病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6999624

    19.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改善提升行动,市区撤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3000处,新增密闭分类投放点100处;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0个、镇级生活垃圾终端处置站10个。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5650600、85785811

    20.实施全域绿化行动,完成荒山和疏林地造林1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万亩,启动老虎山(二期)等5个郊野(山头)公园绿化提升,建设市民绿色驿站2处、口袋公园20个、绿道50公里、立体绿化50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联系电话:88018371

    21.通过新建污染防治设施,配备污染防治设备,完成29个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整治全覆盖。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海洋发展局

    联系电话:85870829

    22.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和清洁能源供热能力400万平方米。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5780392

    23.建设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0个,实现全市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85795583

    24.建立镇(街道)社会工作站20个,为困难群众、留守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85795595

    25.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重点困境儿童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85795588

    26.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通过财政直补消费者、商家优惠折扣和社会支持等方式,补贴城乡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每人年度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0元。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85808380

    27.建设共享智慧书亭80处、社区书屋10处、全民阅读朗读亭20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出版集团、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85816267、87680770、85702309

    28.建设智慧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社区健身健康中心为主的健身场地设施40处;结合口袋公园等建设,新建更新健身设施220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体育局

    联系电话:81977055

    29.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要求,升级改造农贸市场不少于10处。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85730667

    30.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65000批次。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85730993

    31.升级改造审批服务系统,全面推行“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丰富应用场景,拓展可办主题至200个,实现更多事务“一次办好”;打造“一码通”平台,提供身份识别基础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刷码、刷脸、亮码、亮证开展创新应用。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6620988366570700

    32.深化完善“青e办”掌上办事平台功能,打造“千人千面”服务新模式,建成便民利企服务专区不少于10个,移动端区(市)分厅接入亮点应用不少于100项。

    项目牵头(解释)单位:市大数据局

    联系电话:8591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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