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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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00097000115
  • 成文日期 2020-12-27
  • 发布日期 2021-01-05
  • 发文单位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市民营经济局融资与合作处  85912662

      2020年12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投资措施》)。现对《投资措施》起草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投资措施》出台背景及意义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力量。出台《投资措施》是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是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化危为机,抓好投资服务,推动“六保”“六稳”工作落地的重要举措。

      《投资措施》重点围绕“四新”经济,聚焦我市15个攻势和13条产业链等重点领域,提出进一步畅通市场准入、重点支持领域、强化促进保障3部分17条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措施。通过《投资措施》,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凝聚“投资青岛就是投资国家战略”的共识,对实现我市经济发展赶超进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投资措施》解读要点

      一是畅通市场准入。围绕拓宽投资领域,解决对民间投资存在的不公平待遇和隐性门槛,《投资措施》提出了4条政策措施,在公开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强调按照“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除法定不公开外,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在保护民企投资权益方面,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企混改,提高盈利水平;在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提出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及时兑现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方面,强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国有大企业集团、大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民营和中小企业配套产品。

      二是重点支持领域。立足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创造,《投资措施》提出了8条政策措施,在“四新”经济领域,培育领军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加速抢占5G等产业制高点;在能源环保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在文旅教育领域,支持发展直播、电竞等新业态,推动大型旅游综合体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支持力度;在汽车装备领域,提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本地化配套,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加氢站等基础设置建设;在交通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为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机场服务、城市交通提供配套服务;在农业产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产业,健全乡村产业链;在现代海洋领域,培育壮大涉海企业,鼓励涉海民营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对接、产能合作;在生物医药领域,加快布局精准医疗产业,促进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系统发展。

      三是强化推进保障。为更好地维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家信心,《投资措施》提出了5条政策措施,在降低用地用能成本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开发高层工业楼宇,通过按揭贷款等措施为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得经营用房,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方面,强调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改制重组企业税收政策;在发挥基金引导作用方面,突出发挥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设立项目基金,实现基金与产业项目精准对接;在健全融资促进体系方面,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和更加精准的政策扶持;在建立促进保障机制方面,建立支持民间投资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民间投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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