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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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97020200022
  • 成文日期 2020-09-09
  • 发布日期 2020-12-23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20〕1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破解创新发展难题,全力推进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为打造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政府决定,对为我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核定,市政府批准,现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授予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2项;授予青岛市自然科学奖10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3项;授予青岛市技术发明奖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授予青岛市科技进步奖132项,其中一等奖12项(含创新团队成果2项)、二等奖78项 (含科技创业成果1项)、三等奖42项;授予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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