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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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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00097000082
  • 成文日期 2019-12-31
  • 发布日期 2019-12-31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处
  •   一、符合我市“飞地经济”项目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市“飞地经济”项目具体分为三类:

      1.跨区(市)新上产业项目。指由“转出地”首先洽谈对接,根据项目需求和产业特点,引荐转到“转入地”落地建设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

      2.跨区(市)合作园区项目。指“转入地”政府在本地划出一定面积土地,与“转出地”政府共同投资或由“转出地”政府单独投资开发建设的合作园区。

      3.跨区(市)搬迁产业项目。指由“转入地”与“转出地”双方政府主导推动,税务登记在我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理,因实际生产经营由“转出地”整体迁移至“转入地”,按照政策规定需进行税收征管关系调整的企业搬迁项目(不含房地产)。

      二、我市“飞地经济”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列入我市“飞地经济”项目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并与“转入地”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相吻合。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以及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项目。

      2.符合“转入地”园区规划、产业功能定位以及项目准入目录和准入标准,包括项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规模、税收等。

      3.新上产业项目,须是内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外资超过500万美元的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由“转入地”确定;同时,承担主体须是在“转入地”注册并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搬迁产业项目,须是搬迁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转出地”形成的地方级税收(即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下同),年均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不足3个年度的按实际纳税时间计算)。合作园区项目,投资不低于5亿元。

      三、我市对“飞地经济”项目是否有鼓励政策?

      我市对“飞地经济”项目的鼓励政策主要有:

      1.在利益分享期内,新上产业项目或合作园区项目形成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等收入,在区(市)、经济功能区分成部分可视情返还项目投资方或合作园区管理机构。

      2.飞地经济”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申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产业资金支持。

      3.“飞地经济”项目同等享受“转入地”招商引资以及其他各项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4.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的“飞地经济”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5.“飞地经济”项目涉及的能耗、煤炭消费、产能置换等指标实行全市统筹,优先保障需求。

      6.将支持平度、莱西“飞地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区(市)综合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区(市)予以加分奖励。

      四、我市对跨区(市)新上产业项目是如何划分财税收入的?

      对跨区(市)新上产业项目形成的地方级税收,合作双方利益分享比例和分享期限原则上由双方协商决定。对“转入地”为平度市、莱西市的新上产业项目,分享期限自增值税产生之日起,原则上分享期限为10年,“转出地”和“转入地”可按5:5的比例分享;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五、我市对跨区(市)合作园区项目是如何划分财税收入的?

      对跨区(市)合作园区项目形成的地方级税收,采取“一园一策”方式,由“转入地”与“转出地”双方根据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园区项目性质、优惠政策等因素,协商确定分享期限和分享比例。已建成的园区,采取托管方式委托其他区(市)、经济功能区运营的,也可参照执行。

      六、我市对跨区(市)合作园区项目是如何划分财税收入的?

      对政府主导的跨区(市)搬迁产业项目形成的地方级税收,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跨区市迁移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56号)执行。

      七、我市“飞地经济”项目是如何划分经济指标统计的?

      在政府内部考核时,对于经济指标,原则上由“转出地”和“转入地”按照5:5进行划分,或综合考虑权责关系和出资比例,以及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等资源环境因素,由双方进行协商划分,仅作专门用途供内部使用。合作双方指标分享期原则上与财税利益分享期一致。“飞地经济”项目常规统计调查按现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统计范围均为“四上”口径,由“转入地”统计部门负责统计、核算和发布。

      八、我市“飞地经济”项目“转入地”“转出地”的范围是什么?

      “飞地经济”是指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将“转出地”的项目放到“转入地”的重点园区,其中 “转出地”“转出地”包含各区市和经济功能区。

      九、我市“飞地经济”项目是如何划分安全环保责任的?

      “飞地经济”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按照属地原则由“转入地”承担。“飞地经济”项目节能减排降碳考核指标,按照属地原则由“转入地”按现行制度和口径进行统计考核。

      十、我市“飞地经济”项目是如何划分安全环保责任的?

      “飞地经济”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按照属地原则由“转入地”承担。“飞地经济”项目节能减排降碳考核指标,按照属地原则由“转入地”按现行制度和口径进行统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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