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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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00097000010
  • 成文日期 2017-04-14
  • 发布日期 2017-04-14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处
  •   《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通知》的解读

      青岛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85855859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85913650

      一、制定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鲁政发[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以下简称85号文件)。

      二、制定背景

      为加快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国务院、省政府印发了85号文件和22号文件,要求加大财政、产业和社会政策调控力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的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为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政策措施的责任意识,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由市财政、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结合实际,梳理现行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政策,有针对性的推进我市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汇总拟定我市贯彻措施,直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说明

      《通知》共10个方面45条措施:

      (一)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

      包括深化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共3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贯彻落实。

      (二)支持提升教育消费

      包括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共4条,分别由市教育局、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三)支持扩大文化体育消费

      包括增加文化产品有效供给、积极开展系列文化消费优惠活动、创新发展文化消费、大力促进体育消费共4条,分别由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牵头贯彻落实。

      (四)支持升级旅游休闲消费

      包括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扩容、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做大做强旅游市场、大力实施“旅游+”行动、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完善和落实离境退税政策共6条,分别由市旅游发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五)支持促进健康养老家政消费

      包括加快丰富医疗卫生资源、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4条,分别由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六)支持扩大住房消费

      包括深化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共6条,分别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七)支持扩大信息消费

      包括全面推进“互联网+消费”行动、增强软件产品供给能力促进服务消费、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共3条,分别由市电政信息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八)支持促进绿色消费

      包括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推动工业节能减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节能环保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共5条,分别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九)支持促进农村消费

      包括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高农村低收入人群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共3条,分别由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十)支持改善消费环境

      包括培育农产品市场、推进消费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大力改善消费物流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消费金融组织和消费类社会组织、强化消费引导、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共7条,分别由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牵头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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