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4-06 来源 :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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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发〔2016〕25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处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注重规则制度体系建设

  (一)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市政府党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办法,市政府与时俱进健全细化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则》中特别强调,要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坚持依法行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发展新趋势,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统筹全局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

  (二)严格落实会议学法制度。2016年市政府党组学法范围包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学法原则上在市政府党组会议上进行,主要采取读原文或者主讲人讲解、市长讲话和集体讨论相结合方式,每月1次,学习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旅游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食品安全法、预算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同时,为考虑根据政府工作需要实时调整学法内容,确定20部法律、法规作为备选学法题目,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三)健全执法落实制度体系。市政府党组已形成以工作规则为统领,以理论学习、集体学法、会议决策、组织生活、谈心谈话、调查研究、公开接访、一岗双责等多项工作制度为支撑,以年度工作计划为抓手的较为规范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

  (一)依法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厅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把好决策程序关口,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研究五个必经步骤,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了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

  (二)坚持公众参与。督促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三)组织专家论证。督促决策承办单位科学合理地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

  (四)强化风险评估。督促决策承办单位或由承办单位组织有关专门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五)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31次,召开各类专题会议45次。累计决策事项340项,对空客直升机、百度、腾讯、阿里巴巴战略合作等重大项目,高等教育发展基金设立、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等重要资金安排,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业等重大改革事项进行了决策研究。其中,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决策讨论事项14项,“十三五”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等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过程邀请了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努力确保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一)强化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跟踪协调。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重点督办的18件建议提案全部呈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由市政府办公厅重点督办,承办部门负责人带队面复。二是实施分管市长包案。筛选确定了27件代表委员集中关注、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由分管市长包案协调。三是深化部门领导督办,把好时效、质量、满意“三道关”,重点落实关系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建议。2016年,全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代会”大会议案1件,“两会”会时建议403件、提案552件,建议提案共计955件。此外,市“两会”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协专题讨论会议所提意见建议323件、平时建议提案62件以及通过市政府领导联系服务代表委员平台收到意见建议11件,共计396件,也按照办理会议建议提案的标准进行了交办。年内所有建议提案和意见建议已办理完毕。

  (二)完善制度,提升办理工作整体质量。一是继续坚持“三方面复”“四方联动”制度。对重点建议提案和组织提案实施承办方(承办单位)、监督方(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协工作部门)、审核方(市政府办公厅)“三方面复”机制,全年组织三方面复63次。健全代表委员、承办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协机关与市政府办公厅“四方联动”的办理工作机制,做到办理前了解代表委员愿望和要求,办理中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办复后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不满意的及时重办。二是不断健全“二次办理”机制。为提高建议提案落实率,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工作部门通过查看答复意见、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等形式,对办理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答复或落实力度不够的建议提案重新交办。目前,《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等28件建议提案,承办部门均再次认真办理,有关建议提案得到进一步落实或有明显进展。三是创新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为提升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9月份,邀请市委党校、民主党派、社会组织等单位代表组成第三方评估专家组,通过现场考察、专题座谈等方式,对50项代表委员不满意和近几年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进行评估。目前,评估确定继续推进的建议提案均有不同程度进展。

  (三)加强宣传,扩大办理工作社会影响。下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79号),明确了办理结果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公开方式。在《青岛日报》和青岛电视台继续开辟“建议提案办理观察员”“办好建议提案、建设宜居幸福青岛”专栏,全年刊播专题报道17期,深度报道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市民和媒体监督,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代表委员联系服务

  (一)加强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之间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监督。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两次走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机关,一次走访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市政府工作有关情况,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办公厅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来文来函的运转、督办、反馈等工作,全年共办理 210件。协调市政府领导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会议和工作视察126人次。年底前,市政府办公厅分别走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征求对市政府及办公厅工作意见;赴各区市召开部分代表委员参加的《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座谈会,将收集到58条意见建议转办并答复。

  (二)提升联系服务代表委员质量。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制度》(青政办字〔2016〕124号),明确要求:编制总体和专项规划、制定重大政策措施等七类事项,应当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市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廉政会议, 原则上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列席常务会议116人次。按照《市政府领导联系服务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要求,对联系服务的403名人大代表和388名政协委员进行了调整轮换,明确了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沟通渠道。通过代表委员直通车共收到意见建议11件,已全部办结。

  (三)拓宽代表委员沟通渠道。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今年共编发《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简报》9期,及时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做法和成效;适时将市办实事、“三民”活动等政府重点工作情况,发至代表委员专用电子邮箱,畅通代表委员知情参政渠道。开通市人大代表与市城市管理局微信互动平台,随时接收和解决代表反映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协助办好“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活动,对代表现场收到的74条建议及时转办并答复。市政府各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开展对口联系工作55项。

  五、扎实组织开展“三民”活动

  坚持听民意、聚民智,立足惠民生、谋发展,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上下功夫,在取得活动实效上发力。2016年“三民”(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期间,市政府46个部门在12月10日和11日两天通过电视直播向全体市民报告一年工作完成情况,1万名市民代表在会议现场听取报告并进行认真评议,评议成绩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直播期间最高市场份额达到1.22%,最高收视率达到0.46%,受到市民欢迎。征集到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3483件,全部按期办复并统一反馈,评选出45条优秀建议向社会公开。

  六、大力提升政务服务热线水平

  (一)完成热线资源整合,实现系统平台升级。一是完善体制机制。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改进政务服务构筑了组织领导保障。二是实施热线整合升级。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完成热线整合、平台升级和人员调整,实现12345一个号码对外,统一受理全市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来电,搭建了热线、市长信箱、短信、微信、手机客户端、网站六大政民互动渠道。三是统筹指导全市政务热线工作。按照大热线发展思路,指导区市政务热线规范工作,与紧急类、企业类、政策类及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联动。

  (二)优化诉求办理流程,提升热线服务质效。统一调度各受理渠道办理事项,优化了办理流程,实现了“受理-分办-督办-考核-回访”的闭环运行。一是狠抓热线接通率和直办率。受理量日均4千余件,较整合前翻一番,通过增设受理坐席,增招热线接话员,合理调配话务坐席,确保市民随时打得进、接得通;通过建智库、作培训、定预案、搞演练,直办率提高到50%。二是耐心细致回访。加大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回访,切实提高群众的存在感和满足感,让热线真正“管用”。三是精准高效做好转办工作。组建分办中心,日均转办公众诉求1366件,按期转办率100%,首次转办准确率95%。四是突出重点做好督办工作。组建督办中心,实行日清日结制度,日均办理2723件,办结率97%。五是实事求是做好考核工作。编制印发月度、季度、半年和全年热线办理情况通报,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六是主动开展惠民活动。组织热线青岛广播320余期,局长接话、进社区、专题服务、网络在线问政等活动8次,向市民赠阅《便民政策解读》300余册。

  (三)注重调查研究分析,提高参谋辅政能力。在服务群众和基层的同时,着力服务工作大局。一是学习借鉴优秀成果。组织赴先进城市政务热线考察6次,召开区市、部门、企业调研座谈6次,学习交流优秀工作经验。二是实行数据分析报告制度。充分运用数据资源,建立日、周、月、季、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和针对热点时间、区域、领域的专题报告制度,编发综合报告68期,编发专题报告9期,领导肯定批示9件次。三是引入第三方参与工作。建立专家学者智库,会同专家深入研究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提高群众参与城市建设发展的成就感。

  (四)推进规范化管理,提升团队整体水平。着力以管理促服务,以服务赢口碑,以口碑铸品牌。一是加强人员管理。招录接话员5批次,组织培训22批次,开展团队活动2次,上调接话员工资待遇1次,凝聚了团队向心力,严格落实日讲评、周培训、月考核制度。二是健全热线制度文化体系。修订受理回访工作制度规范9项,完善品牌标识、服务理念、管理规章、群团组织、员工风采等文化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各项督办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化+政务服务热线督查考核”工作,研究起草了“一把手”通报机制、分类办理标准、三级督查办法、回访工作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七、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政务公开重大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布。市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相关规定。印发《关于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六个方面细化25项公开内容。研究制定我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的具体内容,分别经市政府129次常务会议和市委20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出台《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试行)》《青岛市政府201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市政府决策落实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等,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进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印发《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15年以前现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废止或宣布失效17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确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4件;印发《关于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关于公布青岛市2016年第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等,建立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机制。严格监督考核,增强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08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86件。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能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公专网,不断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数据库,推进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体系建设。统筹规范栏目设置,建设政府信息“五公开”专栏,整合发布涉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50大项内容;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发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16个领域信息。在政府网站开设“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解读”专栏,全面梳理编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创业、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15类共205项政策措施,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并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编印《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融资指引》政策汇编,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此外,还完善了全市统一的网上依申请公开、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网上便民服务、网络问政、数据开放和公共信用等平台,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组织“网络在线问政”495场次,参与网民26万人次,部门答复率超过99%。

  (四)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日常检查、季度通报、督查和考核机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市政府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培训3次,基本做到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覆盖。

  八、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全面提高城市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青岛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独立运行、区市政府先期处置、基层单位第一响应”的四级应急体系建设。制发全市应急值守标准。在全市范围下发《青岛市政府系统值守工作标准规范》,对各区市、应急联动部门的值班室建设、人员配置、规章制度、值班保障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对公安、安监、海洋、海事、林业等28个主要应急联动单位值守标准化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二)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建设。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编制《青岛市“十三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监测预警、预防准备、巨灾防范、基层基础等6项体系建设任务,细化了50个具体指标和20项重点工程。协调推进应急立法。经多次调研座谈、专家论证,形成《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初稿,重点对社会按法律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和初期响应进行了明确。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出台了《青岛市“标准化+应急管理”行动计划方案》,构建了由海水浴场安全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应急物资设备配置指南、青岛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规范等43个重点项目组成的标准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