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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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39628140222352722
  •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2021-12-20
  • 发布日期 2021-12-22
  • 发文字号 青政函〔2021〕19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即墨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即政呈〔2021〕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金口镇历史文化名镇重点保护区域为金口古港,面积为 23.90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小东山寺庙东院墙以东约55米,西至天后宫东院墙以东约39米,南至金山小区出入口,北至金山小区门卫房,总面积 202905 平方米。

    三、要构建全要素、系统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重视保护镇域“五山、四水、一滩”山水景观环境格局,将镇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未来城镇发展与建设相结合,通过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镇功能的提升。

    四、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大对金口天后宫等文物保护单位、传统街巷、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理好历史文化遗存、历史文脉与空间环境、自然景观的依存关系,体现出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你区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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