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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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20020200152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10-29
  • 发布日期 2020-11-10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0〕10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二、普查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工作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普查培训。在崂山区开展普查试点工作,完成普查内容、总结经验做法,为全市全面普查提供参考。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三、普查组织实施

    成立青岛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区(市)人民政府作为落实本区(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区(市)普查各项工作。

    各级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管理、农业农村、海洋发展、园林和林业、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体育、气象、海事、银保监等部门(单位)要成立普查工作组,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此次普查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市、区(市)财政分级承担,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普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到位。市级财政主要负责市本级相关支出及市级部门承担的跨区(市)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区(市)按照事权支出责任承担本级支出。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衔接有序、推进有力。要强化普查质量监督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成果质量。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区(市)普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普查任务,要及时指定责任单位落实,有关单位不得推诿扯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严格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各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青岛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岛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薛庆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清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思晓 市应急局局长

    鞠立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姜 健 市委统战部副巡视员

    刘 凯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 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海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屹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龙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董如增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玉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增青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刘高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化海 市水务管理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史跃林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

    王晓训 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张洪国 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

    郭 健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文革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国磊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郭玉贵 市应急局二级巡视员

    谭 鹏 市体育局副局长

    滕 涛 市统计局副局长

    罗永中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丁 锋 市气象局副局长

    隋立本 青岛海事局副局长

    张立平 市通信管理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林 洁 青岛银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郭玉贵兼任办公室主任。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