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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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20020190076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19-08-02
  • 发布日期 2019-08-06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19〕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在全市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2019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负责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党组织重要任务,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充满活力的现代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将党建工作、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内容写入医院章程,实现内设机构党支部全覆盖,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要求和法律法规办医立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4.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2019年年底前,通过建立健全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区(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等方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年底前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予以合理补偿,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完善统筹平衡、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探索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建设,2019年全面实施属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医院等级评审、院长任命和选聘、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挂钩。(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政府对医院的监管。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和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建设规模标准、资产安全、对外合作、信用建设等方面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外部监督作用,引导医院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设置、中层管理人员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11.制定完善医院章程。到2019年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要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工作,以章程规范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建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完善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各自议事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院长办公会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须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2019年年底前,各级各类医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全落实医院管理制度。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患者安全等为要素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推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建设智慧医院。建立健全民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等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健全医联体(医共体)权责共担机制。制定医联体(医共体)章程,明确医联体(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理顺工作流程。建立内部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人员、检验检查、消毒供应、后勤保障一体化管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让医联体(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2019年,至少建成一个成效显著的城市医联体,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和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各自至少建成一个成效显著的医共体。2020年,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运行和服务管理。加强医院运行管理,提升管理队伍职业化水平,科学平衡、合理调度资源,满足医院实际运行需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等模式,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异地就医结算等便民服务,加强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和各办医主体,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落实督办制度。充分发挥市、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整相关政策,下放相关权限,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年年底前向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17.注重典型引领。在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按照国家、省部署,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做好国家、省、市三级试点工作;要挖掘、总结、提炼、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18.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要把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密切结合,并作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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