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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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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5年度青岛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121,传真:0532-85912181,电子邮箱:zfxxgkb@qingdao.gov.cn)。

  一、概述

  2015年,青岛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市政府举办专题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通知》等专门文件,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细化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个性化目录。完善保障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开展第三方评估,促进工作有序推进。

   

  图1  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便民服务、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公共信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加强督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结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调整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发挥政府信箱、公开电话、网络在线问政等平台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2015年,市级机关和各区市共发布政策解读3091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009次。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置政策解读专栏,采用图文、问答等方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20余件,对国务院、省政府及本市本部门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5年度,全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409条。其中,市级机关120002条,占总量的45.7%;各区、市政府142407条,占总量的54.3%。《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0817条。

  图2  2014年、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法规、规章和公文方面,公开了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12件,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229件,全市规范性文件371件;对重大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发布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1件,内容涉及教育、环保、轨道交通、城乡建设等领域。计划规划方面,公开了涉及科技服务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发展规划13个;公开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公开挂牌督办事项、市办实事项目、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统计信息方面,公开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及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首次系列解读了《统计公报》,对广大市民关注的职工平均工资、居民收入、物价等主要民生指标,组织了专题解读分析;发布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数据近90万笔。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方面,及时更新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信息、领导班子成员信息、人事任免情况;及时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公告、笔试和面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住房等领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市政府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编发了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责任清单,确定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49项。对审批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确定保留353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网站进行公开。市级责任清单共涉及51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392项(含具体责任事项1614项),部门职责边界4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76项,公共服务事项187项,均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公开。

  图3 青岛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

  

图4 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图5 青岛市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2.财政、财务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方面,市本级和10个区市2015年财政预决算全部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共90家单位、区市共757家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方面,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市本级共90家单位、区市共757家单位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此外,建立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流程以及项目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实施公开;按时披露当批地方政府债券兑付办法、当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则、青岛市地方政府评级报告、地方政府债券基本披露文件、债券发行结果、青岛市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经济运行状况等信息;继续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信息“链条式、原生态”公开。

  图6 青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专栏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发布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及年中调整情况,公开了棚户区改造计划、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回迁安置公告、项目基本信息和落实情况等。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保障性住房的公开配租配售计分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登记家庭情况、选房顺序及摇号选房结果。发布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公告和人才公寓项目销售公告。三是公积金管理政策信息。定期公开公积金缴存情况、发放公积金贷款情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四是房屋拆迁补偿信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严格按规定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五是土地供应情况。发布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及年中调整情况,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拍卖成交情况,对包括土地出让结果台账、划拨供地结果台账等土地供应结果予以公示。通报全市农村177万亩土地流转情况,对流转形式、流转期限等信息进行详细分析。

  图7 土地供应情况公开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集中公开蓝色经济区建设、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市级重点项目调度、亿元投资项目进展、三年改革行动计划等内容。发布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26条,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信息24条。通过青岛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督查公示系统,展示重点投资项目的审批全进程。及时完整公开建设工程开标计划、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投标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建立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制度,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业绩全面公示。全年公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778项,中标公示728项。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社会保险信息。每半年对社会公开一次社保运行情况,内容包括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领取待遇人数及各险种收支情况。医疗药品目录6083 项;诊疗、服务及辅助器具目录14248项、医保报销病种目录18305项均可通过网站查询。

  图8 医保药品目录查询栏目

  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对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办理条件、范围、程序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公开。严格落实低保公示制度,所有村(居)设立低保公示栏,将本村(居)已批准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公示,各区市共对今年新审批低保的14025人进行了公示。

  图9 低保公示栏

  三是教育领域信息。提前公布各区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基本情况、招生简章,确保幼儿家长提前了解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信息。年初公布各级各类考试年度计划,方便考生及早掌握考试时间等安排。中考招生改革政策确定后,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开招生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政策。

  四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19家市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专页,及时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等信息。按季度发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情况通报》,将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门诊和住院情况、药占比等信息公开。全市各级各类7860余家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在醒目位置向服务对象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情况信息,向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类服务信息。

  6.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2014年运行情况和财务指标、市直大企业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公开24家市直企业名称、网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和企业经营发展信息1141条。

  7.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环境保护信息。每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实时报、预报、预警等信息,全年累计发布数据量300余万个;按期发布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通报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以及117家国、省控自动监测数据信息等;发布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共计3296条;加大环境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力度,累计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数量110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9起;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216件;公布全市辐射环境状况以及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信息。二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全年完成食品抽检7.6万批次,实施批批公告制度,已公开监督性抽检结果36期,国抽、省抽不合格结果2期,食品药品警示信息4期,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公告6期;发布了年度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三是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除依法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定期发布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查处及办理情况。

  8.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所有信息全部在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开。制定青岛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信息公开指引。从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监管管理等方面,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信息公开行为作出规范。公开了82513家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

  图10 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

  9.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市级53个部门的24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市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手机版网上便民服务大厅上线,并开通淘宝“政务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窗口,首批58项政务服务上线。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综合网办率已达64%。

  图11 网上便民服务大厅

  10.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和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建成了政府数据开放管理系统,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和移动端APP应用正式上线,发布了37个部门334个数据集,政府数据开放网站的访问量达到了3.1万次,数据集总下载次数超过2600次。 “信用青岛”网站(http://credit.qingdao.gov.cn)于12月31日上线试运行,为全社会提供信用政策法规宣传、信用建设动态、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异议投诉受理等服务,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信用信息,为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推动、参与、了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互动服务。

  图12 政府数据开放网站

  图13 信用青岛网站

  11.其他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价格和收费领域。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价格制定和调整信息,均依法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价格听证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例如,在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过程中,首次开通手机实名征求意见渠道,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见1546条,认真汇总、分析、吸纳合理意见,确保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工作顺利推进。在公布价格政策的同时,一并公布政策解读内容及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理由,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新发布《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涵盖了23个行政部门的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35个执收机构的42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自做出价格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查办的价格违法案件中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社会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民生价格信息,通过民生商品价格发布平台发布价格信息975期,发布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周报42期。二是质量监督领域。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消费。及时发布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各区市政府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的主渠道。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和相关工作制度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手机用户可通过青岛政务网手机网站(http://m.qingdao.gov.cn)查阅政府信息,或通过安装青岛政务网客户端软件、关注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会。2015年,市级机关和各区市举办或参与新闻发布会609场次,其中市政府组织举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重大事项的新闻发布会78场次,发布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等重要新闻通稿20余篇。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报道10万余条。

  3.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共接待现场利用者5070人次,提供热线咨询服务约5530人次、网上咨询和预约查档149人次,提供档案资料原件4309卷(件)、数字化档案利用91933页,打印、下载10761页,复印14342张;编制计算机检索利用指南,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服务;全年坚持开展周六文档查阅利用服务;制定青岛市档案馆未开放档案利用办法。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公众查阅400余人次,查阅法律法规及政策、城市发展建设、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民生等方面政府信息800余条。

  4.政府公报。主要刊载内容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各项行政措施,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全年共出版公报24期,面向社会赠阅12万份。

  5.公开电话和政府信箱。建立分类分级受理、综合数据分析运用机制,健全政务热线考核、社会监督、责任联审和不作为问责机制,全年受理市民来电70.88万件、短信2.71万件;与青岛电视台联办《生活在线--直通12345》节目131期,与青岛广播电台联办“热线青岛”广播352期。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府信箱受理答复公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等信件56143件。

  6.“三民”活动和网络在线问政。认真开展“三民”活动,坚持把“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对市民提出的3289条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促进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公共交通等一批优秀意见建议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市级机关和各区市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56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组织“网络在线问政”495场次,参与网民34万人次,部门回复率达98.8%。

  7. 微博微信。市级机关和各区市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2234条。其中,“青岛发布”微博荣获“全国十大党政新闻发布微博”,拥有粉丝338万,累计发稿18332条。青岛政务网开通微信公众号和政务APP,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借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增进政民互动,引导社会舆论,服务社会发展。

  图14 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级机关和各区、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03件。其中,市级机关受理1749件,各区市政府受理4754件。当面申请1195件,占受理总量的18.4%;网站及电子邮件申请1588件,占受理总量的24.4%;信函等其他形式3720件,占受理总量的57.2%。

  图15 2015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年受理的650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549件,占答复总量的8.4%;同意公开2123件,占答复总量的32.6%;同意部分公开206件,占答复总量的3.2%;不予公开520件,占答复总量的8.0%;非本机关掌握的1526件,占答复总量的23.5%;信息不存在、内容不明确等其他情况1579件,占答复总量的24.3%。

  图16 2015年全市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费情况

  全市范围内均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四、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投诉23件,其中纠错2件。

  全市以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255件。市级机关共5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8件,纠错9件,其他情形12件;区市共19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24件,纠错40件,其他情形32件。

  图17 2015年全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全市以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55件。市级机关共5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9件,纠错13件,其他情形15件;区市共19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8件,纠错29件,其他情形81件。

  图18 2015年全市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五、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1278人,其中专职人员206人,兼职人员1072人。在所有工作人员中,市级机关341人,占26.7%,区市和镇级机关937人,占73.3%。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继续深化;政策文件解读质量需要提高;少数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不规范、不严谨,公开意识和能力亟待增强。此外,还存在个别单位工作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信息公开总体成效与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标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的整合利用,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9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本行政区域)

统计数(本级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2409

12000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71

15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71

15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36

23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8255

7918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7055

2823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5210

1462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8795

2725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2009

294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09

26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39

5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756

49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79

54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091

101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4743

1158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971

195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503

1749

1.当面申请数

1195

340

2.传真申请数

76

75

3.网络申请数

1588

873

4.信函申请数

3644

461

(二)申请办结数

6503

1749

1.按时办结数

6293

1658

2.延期办结数

210

91

(三)申请答复数

6503

174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49

6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123

67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06

76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520

14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9

17

涉及商业秘密

7

1

涉及个人隐私

15

8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6

5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52

9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1

2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526

35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078

19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18

15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83

9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55

5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62

38

(二)被依法纠错数

49

9

(三)其他情形数

44

12

五、行政诉讼数量

255

5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17

29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

13

(三)其他情形数

96

15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23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0

5

(二)被纠错数

2

1

(三)其他情形数

1

0

七、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203

80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80

80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

1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113

八、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24

24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120000

12000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42

4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722

9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278

34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06

32

2.兼职人员数

1072

30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43.95

27.4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42

9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3

4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491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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