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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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4年度青岛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121,传真:0532-85912181,电子邮箱:zfxxgkb@qingdao.gov.cn)。

  一、概述

  2014年,青岛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完善服务载体,健全制度机制,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一)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会议纪要和政务运行规定明确要求,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或保存的所有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范围。加强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季度统计报告制度,坚持做好季度检查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加强培训,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内容,在全市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专题讲座。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各部门网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区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二)深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65号),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级机关和各区市结合实际认真推进各领域信息公开,并于年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了信息公开“成绩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39号),对加强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出新要求。市级机关和各区市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7489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138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市级机关制发的政策解读140余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全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123条。其中,市级机关97674条,占总量的45.8%;各区、市政府115449条,占总量的54.2%。《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8408条。

  1.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等12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公开了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211件。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310件。对重大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发布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稿17件,内容包括幼儿园收费、限时免费停车泊位设置、社会医疗保险、供热、房屋使用安全、交通拥堵治理、安全生产治理等事项。

  2.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了涉及乡村旅游、清洁能源供热、公益慈善产业、河流污染综合治理、特殊教育、城市配送物流等发展规划17个。公开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及36项公开挂牌督办事项、市办实事项目、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

  3.统计信息。公开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数据近6万笔,统计分析资料107篇。推出“掌上市情”平台, 作为政府发布数据类移动客户端,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4.财政、财务信息。2014年市级财政预决算、财政月度收支情况和市级99家一级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信息已向社会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级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了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通过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和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科学技术等社会关注度高的20项专项资金,将其事权管理部门、专项资金名称、预算安排金额、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安排数额等信息,按照链条式和原生态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动态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流程以及项目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通过设立政府采购微信公共账号、电子邮箱及QQ账号的方式,搭建政府采购系统问题解答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5.行政执法和审批信息。行政处罚方面,44个执法部门6400多项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过程全部网上公开。市和区(市)两级执法部门的非涉密行政处罚案源32.2万件,纳入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登记运行,已公开结案案件31.7万件。开设专栏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处罚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方面,编制《青岛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确定保留37个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483项,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全年公开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信息50余条,定期汇总并通过媒体报道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竣工情况。市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累计发布信息16.2万条。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公开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7179条。实行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制度,扩大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范围,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和业绩全面公示。

  7.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征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方面,公示土地供应结果121条,公开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信息405条,安置补偿方案171个,公开采矿权审批信息14条,公开全市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以及调整情况;每半年通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本年度公开流转面积144.42万亩,并对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进行了详细分析,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各区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征收实施前,先行公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根据群众反馈意见修改后再次公示,确保补偿方案符合民意。保障性住房方面,公开了市、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包括开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建设套数、项目进度等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公开保障性分配政策、办事指南、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

  8.公共服务信息。教育招生方面,采取在线访谈、现场咨询会等多种形式,深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在中考招生改革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举行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充分听取和吸纳民意;年初公布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年度计划,方便考生及早掌握考试时间等安排,提前公布2014年、2015年市教育局所属普通中学特长生招生计划,并要求各相关学校做好具体专业、人数和选拔方式的公开;健全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各幼儿园提前公开招生简章等,确保幼儿家长提前了解报名条件、时间、方式等信息。科技管理方面,依托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技计划项目从征集、评审、立项、监理到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统一编发项目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项目立项、管理全过程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开,可追溯、可查询;启动信息全公开试点,“自主创新重大专项”项目指南、资格审查、综合评审成绩、立项情况、评审专家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医疗卫生方面,及时发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献血还血有关政策;全市各大医疗卫生机构均在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及服务收费公示牌,主动向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项服务信息;按季度发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情况通报,将患者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平均天数、出院病人均次费用、药占比等项目在网站公开。促进就业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及时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种渠道发布岗位招聘信息。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办理程序、工作流程、标准调整等信息;研发大救助平台, 梳理近20个社会救助成员单位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布;在社区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市级网上便民服务大厅整合了57个部门25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办理类事项1816项,目前初步实现网上办理的777项,占42.8%;查询类事项521项,实现网上查询的338项,占64.9%。

  9.公共监管信息。环境保护方面,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减排,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等环境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和年度报告等;提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空气指数 (AQI)值、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测数据等实时查询。安全生产方面,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定期发布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查处及办理情况;除依法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实行抽检结果曝光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378家单位全部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给予处罚;发布我市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首个食品安全“白皮书”,客观分析我市食安总体形势,提出市民消费建议。产品质量方面,公开了对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装饰装修材料等4大类产品监督抽查的结果,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和批号、不合格项等全部向社会公布。

  10.价格和收费信息。重点做好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价格制定和调整信息,均依法向社会公布;做好价格政策解读,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供热价格政策、医疗机构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标准等价格政策进行了解读;建立了民生价格发布平台,发布蔬菜、粮油肉蛋奶、水产品等价格信息804 期;重新修订了《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2014版)》,并向社会发布,该目录涵盖了25个行政部门的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42个执收机构的54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11.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及时发布政府部门及其内部机构信息、领导班子成员信息、人事任免情况。及时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简章、笔试和面试成绩、录用结果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各区(市)政府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的主渠道。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和相关工作制度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手机用户可通过青岛政务网手机网站(http://m.qingdao.gov.cn)查阅政府信息,或通过安装青岛政务网客户端软件、关注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接待公众查阅4865人次,提供档案资料5277卷、网上阅览文件8.2万余件,提供热线服务5870人次,通过数字档案馆答复在线咨询和预约查档496人次,为查阅者复制文件2.9万页。制定并印发《青岛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办法》,从档案利用范围、利用方式、复制要求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利用服务。开通青岛档案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和在线查档、全域共享平台,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实现在线查阅和在线咨询。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公众查阅900余人次,查阅法律法规及政策、城市发展建设、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民生等方面政府信息1600余条。

  3.政府公报。主要刊载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统计公报等,定期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全年共出版公报24期,面向社会赠阅11万余份。

  4.新闻发布会。2014年,市级机关和各区市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83场次,其中市政府组织稳增长系列政策、中考改革政策等重大事项的新闻发布会80场次,发布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等重要新闻通稿30多篇。

  5.公开电话和政府信箱。拓宽政务服务热线服务,建成政务服务热线短信受理系统,会同广播电台播报“12345—热线青岛”节目336期,开展了消费维权、旅游维权、供热等专题接话和中高考“一号通”服务,开通了世园会和残疾人民生热线。市政务服务热线全年受理市民来话53万余件。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府信箱受理答复公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等信件56406件。

  6.“三民”活动和网络在线问政。认真开展“三民”活动,坚持把“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增设市民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评价功能,对市民提出的2764条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促进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公共交通等一批优秀意见建议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市级机关和各区市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971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组织“网络在线问政”570场次,参与网民29万人次,部门回复率达99.7%。

  7.微博微信。市级机关和各区市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8924条。全市政务微博总数达803个。其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粉丝量突破330万人,全年发布信息3000多条。“青岛发布”微信公众账号开通运行,发布图文信息1400多条。市旅游局微博粉丝超过380万人,全年共发布微博1.3万余条。市公安局通过青岛公安微博、青岛公安微信及青岛智能交通微信为群众提供在线自助服务362万余人次。市环保局开通了“青岛环保”微信公众号,每日向公众推送青岛市区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等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级机关和各区、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51件。其中,市级机关受理1477件,各区、市政府受理1574件。当面申请944件,占受理总量的30.9%;网站及电子邮件申请705件,占受理总量的23.1%;信函等其他形式1402件,占受理总量的46%。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年受理的305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48件,占答复总量的4.9%;同意公开1066件,占答复总量的34.9%;同意部分公开94件,占答复总量的3.1%;不予公开488件,占答复总量的16%;非本机关掌握的517件,占答复总量的16.9%;信息不存在、内容不明确等其他情况738件,占答复总量的24.2%。

  (三)收费情况

  全市范围内均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四、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市级机关受理信息公开工作投诉3件,其中纠错1件。

  全市以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97件。市级机关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6件,纠错5件,撤回申请及正在审理9件;区、市政府及部门、镇街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5件,纠错20件,撤回申请及正在审理12件。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征地拆迁和公共资源等领域。

  全市以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48件。市级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2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纠错14件,撤诉及正在审理3件;区、市政府部门被提起行政诉讼2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件,其中纠错4件,撤诉及正在审理13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城乡建设等领域。

  五、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1565人,其中专职人员293人,兼职人员1272人。在所有工作人员中,市级机关421人,占26.9%,区、市和镇级机关1144人,占73.1%。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大力度,市直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个别部门信息发布及时性需要提高,信息延迟发布、批量集中发布的情况仍然存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规范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理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体制,统筹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和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继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业务交流和培训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4日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31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37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51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156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35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542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48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8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9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97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6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13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77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778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051

1.当面申请数

  

  944

2.传真申请数

  

  102

3.网络申请数

  

  705

4.信函申请数

  

  1300

(二)申请办结数

  

  3051

1.按时办结数

  

  2987

2.延期办结数

  

  64

(三)申请答复数

  

  305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4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06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9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8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24

涉及商业秘密

  

  4

涉及个人隐私

  

  1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1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0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3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01

四、行政复议数量

  

  9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1

(二)被依法纠错数

  

  25

(三)其他情形数

  

  21

五、行政诉讼数量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4

(二)被依法纠错数

  

  18

(三)其他情形数

  

  16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218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87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

  

  1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121

八、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24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110000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555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135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286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4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345360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48013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174531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2816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74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56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93

2.兼职人员数

  

  127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76.14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39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1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