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青岛半岛信网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胡进宇等5位委员联合提出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追缴时限的提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主动对接政协委员,以“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调研”,推动相关立法进程,最终取得让政协委员满意的效果。
积极响应,快速推进提案办理
关于明确查处时效和职工申请追缴时限问题,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未规定查处时效,也未对职工申请追缴住房公积金规定时限,故市公积金中心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及职工投诉申请的处理没有时效限制。近年来,职工投诉案件较多,时间跨度较长,对部分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压力。在收到政协委员的提案后,市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响应,组建提案办理专班,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基于执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调研中,市公积金中心提出设置追缴时限的建议。目前,相关部门已就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等启动立法工作。
扎实调研,最大程度凝聚共识
5月11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黎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调研,倾听企业的具体问题,与企业就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问题进行座谈。积极对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住房公积金案件审判问题进行交流,双方达成共识,将在诉讼程序中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妥善化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避免对企业经营造成大的影响。与市人社局加强联系,就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沟通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仲裁高效”工作思路,积极化解劳动纠纷。
多方协商,有效促进问题解决
7月7日,市公积金中心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及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就提案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沟通。基于住房公积金执法实践中显现的问题,在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调研中,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提出设置追缴时限的建议。在2022年省住房公积金协会会议上,市公积金中心也提出相关议题。待相关立法出台后,市公积金中心将积极跟进,依法修改执法程序,完善时限制度。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执法理论研究,探索解决欠缴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多元解决机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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