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湿地保护法 守护岛城湿地资源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30 来源 :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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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生效实施。我市陆海复合湿地复杂,为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市园林和林业局多管齐下,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守护岛城湿地资源。

完善管理制度。2020年9月,我市将少海国家湿地公园、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大沽河中下游湿地等11块具有重要湿地功能的湿地纳入青岛市第一批重要湿地名录进行管理。目前,这11块市级重要湿地全都落实了专门的管理机构。2021年根据《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规定,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目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研究修订《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纳入2022-2026年立法规划,列入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美丽青岛建设重要内容。


加强湿地监管。2022年,将少海、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等市级重要湿地纳入省“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管系统,定期监测;同时,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计划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技术,强化湿地用途监管,不断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及时监测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破坏湿地行为,维护湿地资源安全。

开展湿地修复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河湖整治、海岸修复等工作,全面加强全市湿地管理保护。青岛胶州湾国家海洋公园设立后,特别是2018年国务院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相关措施出台以来,我市通过禁止围填海行为,实施退养还滩、退池还海等修复措施,实施了“蓝色海湾”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逐步修复已破坏的滨海湿地。自2018年至2021年的近四年间,胶州湾滨海湿地面积明显增加,浅海水域和水库坑塘的湿地面积、湿地植被中芦苇和碱蓬面积逐年增加。根据调查统计,截至2021年底胶州湾内的湿地达27710公顷。

开展湿地绿色金融贷款。2021年,我局会同兴业银行,开展了包括湿地、森林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探索,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森林、湿地固碳能力进行综合评定,估算碳储能力,向企业和湿地管理机构发放了多笔碳汇贷款,用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胶州湾湿地修复保护,对解决行业建设资金不足进行了尝试和探索。

图:陈尚委员等在莱西市产芝水库现场调研

下一步,将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湿地保护法》为基本遵循,对《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修改进行立法调研,编制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加强湿地动态监测,建立湿地保护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权责边界,依法履行监管与保护职责。着手组织开展全市湿地普查工作,明确全市湿地范围和边界,根据湿地生态功能进行进一步分类。对湿地生态功能和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专家对湿地斑块进行功能评估,以现有的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为基础,明确生态和生活功能,科学界定和发布相关名录。按照湿地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加强湿地保护和湿地公园和海洋公园巡护,科学开展湿地修复工作,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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