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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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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人大、市政协关心支持下,在市政府办公厅指导下,我局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行部门职责、接受社会监督、汇聚各方智慧、改进提升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细、要求高、时效性强的特点,高度重视、及早安排、积极行动,全力做好承办工作。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两会”期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时现场提出的意见建议共8件,其中涉及加装电梯1件,智慧工地、智能建筑2件,农村污水处理、环境整治2件,停车问题1件,住房人才补贴1件,城市路网建设1件。按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局均在当天完成分办,有关责任处室及时联系代表,于次日全部回复完毕,代表对回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两会后,我局收到交办的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92件(2019年承办145件,2020年承办149件),同比增长28.9%,其中人大建议93件(主办54件,协办39件),政协提案99件(主办54件,协办45件)。主要包含道路和市政设施类33件、物业服务类32件、房地产市场类31件、停车类17件、村镇建设类17件、新型智能绿色建筑类12件、住房保障类9件、加装电梯类8件等,共涉及我局27个处室(单位)。从建议内容看,代表委员们反映的大都是群众对住建系统关注高的民生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反映了代表委员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二、办理情况

  (一)着力做到“三个到位”,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顶格推进。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日常协调、督办、具体推进,为提高办理答复质量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二是压实承办责任到位。接承办任务后,我局立即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学习市政府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任务分解到各承办部门,实行承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承办部门专班专人办理,层层压实办理责任。三是落实办理标准到位。局党组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对具体办理行为进行细化,提出了“三抓三实”的办理标准,即:抓答复提高办理工作满意率、抓调研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抓落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性;工作措施实、答复内容实、办理依据实,以高标准切实保障高质量办件。

  (二)强化“三三二”工作法,规范办理程序

  我局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提高办理工作水平的突破口,实行“三坚持、三对照、两规范”工作法,推动办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一是做到“三坚持”。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依规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防止违反政策规定乱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答复内容与建议提案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不能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做到“两规范”。即办理流程规范和答复文本规范,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在答复的流程、内容、格式、语言、见面沟通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纠正。

  (三)做好“三方面沟通”,提升办理效率

  做好办理工作,加强联系和沟通是关键。一是寻求指导。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请示汇报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练好内功。强化局内各承办部门的联系沟通,凡有承办任务的部门,都确定一名联络人,及时反馈办理信息。办理前发通知要求明确注意事项,办理中进行检查督办和问题通报,办理后统筹面复时间、了解面复情况。三是形成合力。着力强化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实行联系工作“三步法”,即接办理任务后及时联系以准确了解内容,办理过程中持续联系以精准调整措施方向,办理收尾后跟踪联系以注重反馈务求实效。在多渠道沟通中不断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做好政策咨询与解答,从而最大限度地取得代表委员及更广泛的社会理解与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一起努力把建议提案办好、落实。

  (四)着力做到“三个结合”,提高办理实效

  我局把建议提案作为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抓手,改变过去“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任务,把办理工作转化成破解难题的重要手段,研究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回应期盼、狠抓落实,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一是将办理工作与推进民生建设相结合。例如根据赵炳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加速推进老旧楼房整治改造提升的议案转建议”(议转建第05号),我局制定了落实工作方案,拟在上半年加快推进2021年改造项目开工的基础上,下半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就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现场调研,按照每月沟通一次、两月调研一次、每季度汇报一次制定了工作计划,确保年内对代表提出的具体建议落实到位,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张炳君委员和罗轶委员“关于实施错时共享停车的提案”(第475号)提出:要充分挖掘停车存量资源,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推动停车设施错时共享,以点带面,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今年我局已牵头起草《青岛市智慧停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谋划2021年乃至“十四五”期间智慧停车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方案落地。同时,我局牵头启动了《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市人大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计划年底前完成草案初稿,2022年发布实施,条例将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停车设施(错时)共享顺利推进。

  二是将办理工作与探索实践相结合。根据亓蓉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市老旧小区尽快推进加装共享电梯工作的建议(会字第049号)”和刘瑜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房子加装电梯推行‘共享电梯’的建议(会字第484号)”,在政策层面,我局牵头修订的《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中对“共享电梯”模式进行了政策性引导;在实践层面,我局和多家企业就“共享电梯”方案进行了座谈,在西海岸新区对共享电梯模式进行了探索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在充分了解研究外地经验的同时,我局将认真研究、慎重试点,在探索出有效可行的方案后予以引导推广。叶德才委员“关于加快推动建筑业人才建设的提案”(第081号),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涉及面较广,具有长远性和持续性,我局积极沟通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从持续加强建筑业人才培养、不断推动校企合作、坚持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等多个方面落实委员提案,并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建筑业人才建设工作。

  三是将办理工作与破解难题相结合。例如邢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过街天桥确保行人生命安全的建议”(会字第216号)一直是我局近年来着力解决民生难点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近年来不断探索尝试推动住建领域市场化工作,通过市场化筹集资金模式,目前已设置人行过街设施12座。下一步将根据城市开发建设以及场地建设条件等情况,推进规划立体人行过街设施项目逐步实施,届时居民过街难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缓解。王正华、孙红娣、胡作胜委员“关于扶持壮大国企民企市政建筑企业的提案”(第361号),提出了鼓励我市本土市政企业与实力较强的央企国企合作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建议。我局经认真研究,就加强市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本地企业参与市场等方面提出了措施意见,会同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地铁办一起,提交了一份从制度设计、政策实施、保障措施等各个层面有力推进提案落地的办理意见,面复时获得了三位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接受社会监督、改进作风、解决难题、推进工作的有效举措。今后我局将在承办工作中主动思考、重在落实,着力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转化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增强办理实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其成为破解行业难题的有力推进器,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城市建设行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抓手。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以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为契机,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机制建设,为做好办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按照“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创新办理工作,努力形成责任机制、会办机制、反馈机制等系列长效机制,确保承办事项落实到位,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切实把人大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真正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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