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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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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经评估、谈判、公示等程序,确定青岛首大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市南区:

青岛首大医院

市北区:

青岛青大正大光明眼科医院

李沧区:

青岛颐欣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李沧爱悦康医院

青岛慈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李沧慈诚中医医院

西海岸新区:

青岛爱尔眼科医院

胶州市:

青岛瑞康宁心理医院

青岛腾跃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胶州清然中医医院

平度市:

青岛颐安心理医院

平度宏健医院

平度宜新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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