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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经评估、谈判、公示等程序,确定青岛首大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市南区:
青岛首大医院
市北区:
青岛青大正大光明眼科医院
李沧区:
青岛颐欣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李沧爱悦康医院
青岛慈诚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李沧慈诚中医医院
西海岸新区:
青岛爱尔眼科医院
胶州市:
青岛瑞康宁心理医院
青岛腾跃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胶州清然中医医院
平度市:
青岛颐安心理医院
平度宏健医院
平度宜新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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