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市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4-16 来源 :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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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更好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校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就近”是指“相对就近”,不是直线距离最近),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适龄儿童人数变化、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的预测分析,对于出现学位紧张的片区,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进行“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格控制招生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四)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纳入学籍管理并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青岛仁爱学校面向全区招收市北户籍、不具备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可由家长提出申请,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二、小学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2500人。

  (二)入学条件

  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

  1.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产权证(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或租用公房凭证等材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由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2.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连续满一年:(1)年龄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3)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4)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社保证明)或在市北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三)招生录取

  根据青岛市招生文件要求实行招生“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或“青e办”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北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区教体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与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市北区民办小学招收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市北区入学条件的非市内三区户籍来青适龄儿童,每个适龄儿童可通过“市北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1所民办小学志愿。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民办小学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参加市北区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按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

  (四)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转学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部分区域、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为缓解热点区域招生压力,台东六路小学面向浮山后、错埠岭区域招收2个班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平安路第二小学面向启元学校学区招收2个班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两所小学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在小学升初中时可选择依据学籍升入对口初中或回户籍所在地升学。

  2.市北中学小学部面向市北中学共同体招收4个班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

  3.随着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同安路小学、宁安路小学学区内市北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远超学校接纳能力。规划同安二路小学(市北区第三实验小学)作为同安路小学校区,由同安路小学实行一体化管理。宁安路小学学区内市北户籍适龄儿童建议选择浮山后区域其他公办小学(市北区第二实验小学、富源路小学、桦川路小学、福州路小学)入学。

  三、初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9900人。

  (二)招生方式

  市北区公办初中划分对口招生区域、电脑派位区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顺序招收小学毕业生。市北区民办初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

  (三)时间安排

  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二阶段,区属公办初中学校与市内三区所有民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

  (四)志愿填报

  市北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在4月21日至4月26日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第一阶段志愿可以填报青岛实验初中或青岛三十七中,也可不填报该志愿;第二阶段志愿要选填学生所在小学对应的公办初中、市内三区民办初中和其他面向市北区招生的民办初中,形成多个志愿(不超过4个)。志愿填报期间,家长可修改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志愿将不能修改。

  (五)招生录取

  录取按照志愿顺序依次进行。

  1.实施对口招生的公办初中录取。第一志愿报名学生原则上全部录取。第二志愿及之后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

  2.实施电脑派位的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录取。报名人数不足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实施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3.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就读。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日,家长可通过登陆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已录取学生不再进行重新调拨。

  (六)跨区域就读

  1.具有市北区户籍、在市内三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4月16日(星期五)至4月19日(星期一)登陆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报名,区教体局审查通过后,可按要求填报志愿。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具有市北区户籍、在市内三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因户籍所在地距离现就读小学对口初中超过4公里或乘公交车8站以上的,可申请在市内三区跨区(片)调拨。符合跨区(片)调拨条件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七)部分区域、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青岛大学市北附属中学对口招收海逸学校、包头路小学、陵县路小学、上海路小学、市北区实验小学、吉林路小学、无棣四路小学、普集路小学毕业生。

  2.市北体校小学部毕业生可直升市北体校初中部或升入青岛42中。

  3.市北区各民办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本校或集团内初中学校,也可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

  4.青岛第二实验初中、青岛六十五中和青岛第四实验初中作为同一个招生区片,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招生范围为市北区浮山新区有关小学和崂山区浮山小学。户籍属于浮山新区有关小学招生范围和崂山区埠东片(埠东片范围为辽阳路以南,银川路以北,海尔路以西,市北区崂山区界以东)但在其他区域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照相关延续政策申请参加上述三所学校的电脑派位。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认真按照区教体局有关规定,明确招生工作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各学校要大力推进“初小共同体”贯通培养,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按照区教体局统一部署安排,通过多种方式就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学校要准备便民电脑,开通、公布招生专线,在工作时间内做好入学信息采集的服务和指导工作,以及招生政策的解释、信访接待工作。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应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强化监督问责。区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将招生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1:2021年市北区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市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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