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及关联划转事项清单的通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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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0〕21号)等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将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见附件1)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37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见附件2)划转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

        自2021年2月2日起,以上事项均在市民中心办理,同时新划转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37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见附件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其他6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见附件3)、市交通运输局原负责实施并已进驻市民中心办理的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见附件4),共计109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全部统一在市交通运输局驻市民中心(福州南路17号、27号)四楼01-09号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66200000)、三楼H08、H09窗口(咨询电话:66200000)办理,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场所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


        附件:1.市交通运输局新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             

                   2.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划转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37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其他6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

                   4.市交通运输局原负责实施并已进驻市民中心办理的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