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指标: (一)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 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 3 年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 1500 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 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 2000 万元以上,主 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80%,上年末资产 负债率不超过 80%。 (三)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 100 万元,且每年占营业 收入比重均不低于 3%。 (四)拥有 1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 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 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 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五)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 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六)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 50 分以上 (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 50 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 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