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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规划、确保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基础上,方案明确支持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具备条件的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支持既有商业、商务办公等建筑转型发展为高端康复医疗公寓、旅居康养公寓等康养业态,可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同时,市、区两级已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试点上线“租赁”模块,由区(市)发布闲置土地、厂房信息,搭建专业化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存量资源高效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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