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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其个人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上的业绩信息应当齐全、真实有效、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符合建设程序,且应在全国平台上相关模块数据等级为B级及以上。
申报建筑、市政工程类资质,业绩的基本信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模块信息应为B级及以上。
申报其他类资质的,业绩的基本信息、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模块信息应为B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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