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床位总数70至299张。
(一)科室设置:(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
(二)人员:(1)每床至少配备0.44名卫生技术人员;(2)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3)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4)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5)平均每床至少有0.3名护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