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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首次提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三种形式: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授权运营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将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给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治理、开发,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的活动。今年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对授权运营原则、运营范围、运营模式、业务主体等进行了规范。其中:业务主体主要包括实施机构、运营机构、供数单位、数据企业等。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包括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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