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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原则上可以变更一次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1.掌上办理: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选择“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变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2.网上办理:登陆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办大厅-个人办事-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医保待遇-门诊慢特病变更”,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3.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到原定点或拟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窗口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变更申请表》办理。
4.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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