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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