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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最近的政策有了哪些调整?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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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其中政策森林保险有一些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是投保主体的变化。原来的参保对象为市园林和林业局,调整后,参保对象范围为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也可为林农、林企和林业单位。二是保险责任的变化。过去保险责任单一,主要是由于火灾引起的。目前方案又增加了新的责任内容。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涝灾、洪灾、泥石流灾、风灾、雨(雪)凇灾、旱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林木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不得设置绝对免赔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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