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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一轮政策周期相比,新增了对海洋化妆品的扶持政策。对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注册备案并成功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海洋化妆品新原料,经核准后每项给予30万元奖补,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补300万元。奖补资金的认定依据和标准以申报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为准,主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申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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