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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海洋装备配套能力政策实施细则中,提出对青岛市船舶海工配套产品通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认可的(产品认可、型式/工厂认可、原理性认可),按照企业首次认证费用的5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50万元,请问这一政策与上一轮政策周期相比有哪些变化,的认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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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政策较上一轮周期,认可证书的范围更加明确,产品认可、型式/工厂认可、原理性认可均在奖补范围内,尤其是新增加了原理性认可,鼓励具有领先性的大型高端船舶海工配套产品通过认证。奖补资金的认定标准和依据以发放认可船级社开具的结算发票和汇款为准,其余第三方产生的检验检测等费用不在奖补范围之内。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同一类型的产品只享受一次奖补,在之前《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执行过程中已经获得过奖励的,不重复享受此政策;同一类型的产品,通过不同的船级社认证,也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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