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语
한국어
公务邮箱
智能问答
无障碍
长者版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扬帆青岛
导航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扬帆青岛
公务邮箱
English
日本语
한국어
退出长者版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专栏
>
政策问答平台
>
市海洋发展局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对黄渤海区伏季休渔时间节点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3-06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答: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7035617
《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对黄渤海区伏季休渔时间节点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