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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探索实施“综合查一次”。主动对接“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制定“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清单。列入清单的,原则上不单独开展行政检查。二是探索深化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鼓励建立行政检查“白名单”。三是探索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动态管理抽查事项,持续落实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动态管理机制。四是探索建立“无扰检查”事项清单。列入清单的,无特殊情况不得实施现场检查。五是探索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围绕重点行业编制“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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