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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救助政策。建立市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救助数据共享,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联动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政策。
二是发展服务类救助。建设服务类救助信息化系统,为困难群众按需提供生活类、照护类、关爱类等救助服务。统筹衔接养老、助残政策和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是建立服务阵地。依托区(市)、镇(街)现有阵地和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建立集资源汇聚、志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救助服务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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