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青岛市发展改革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聚焦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群众和基层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标准不统一、行政执法“柔性”不足、行政裁量权基准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完善市级行政裁量权基准部署要求,制定全市发改系统适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为全市发展改革领域提供了统一的行政执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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